新《办法》共7章,涵盖总则、申报条件、补助计算依据及标准、申报受理程序、该领域、补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附则等内容。该领域审核争议,新方针明确研发投入增量以这一商讨与统计部门研发投入数据中的较小值为准,增强审核公平性与一致性。补助计算依据及标准同步优化。新办法摒弃旧政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改为按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分四档给予固定金额补助,分别为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研发投入越高,补助上限越高,激励导向更明确。此次政策修订核心亮点为降低申报门槛。新办法将企业研发投入增量最低要求由500万元降至300万元,与此同时取消旧办法中“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的硬性限制,让更多中小科技企业有机会享受政策红利。此时调整审核流程,将失信名单复核职责由四川省发展改革该领域中心,生态环境厅重点复核突发环境事件及信用评价等级,部门分工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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